2019年4月3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(第711號)修訂,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。
根據《條例》,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,凡與經濟、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,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。
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本機關編制了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建議閱讀《指南》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“中國杭州”政府門戶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hangzhou.gov.cn)“政府信息公開”專欄或本機關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loadyourheadmarketing.com)上查閱或下載;也可以到《指南》查閱點(杭州市檔案館)查閱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“中國杭州”政府門戶網站和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。
(二)公開形式
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,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。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www.loadyourheadmarketing.com。
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言人制度、《杭州政報》及有關媒體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。
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,除機構職能類、政策法規類信息以外,網上留存的期限不少于半年。超過留存期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當面受理點查閱上述信息。
(三)公開時限
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,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最晚公開時間為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機關申請。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屬于本機關公開目錄內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,除特殊情況外,本機關將予以提供。該目錄以外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,本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。
(一)公開范圍
本機關可以依申請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。
(二)受理機構
●網上申請和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受理。
本機關受理網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的機構為杭州市信訪局(“12345”)辦公室,辦公時間為:工作日的9:00-12:30,14:00-17:30。聯系電話:0571-85252214,傳真號碼:0571-85252231。通信地址: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C座16層,郵政編碼:310026。
●當面申請受理。
本機關當面受理點地址為:杭州市信訪局人民來訪接待中心轉辦公室,受理時間為:工作日9:00-12:30,14:00-17:30。
(三)申請的提出
提出申請公開的公民或法人,可在“中國杭州”政府門戶網站或本機關子網站上在線提交申請。
為提高申請處理的效率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、明確;若有可能,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的提示。
(四)申請的處理
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的,應當當場予以答復。不能當場答復的,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;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,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。應在規定時限內,作出下列答復:
1.屬于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2.屬于掌握但不主動公開的信息,如可公開,可在網上確認身份后進行查詢,或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相關窗口領??;如不可公開,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;
3.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,應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;
4.申請公開的信息內容描述不明確的,應告知申請人重新申請;
5.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應如實、明確地告知申請人。
三、救濟方式和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。
浙江省信訪局監督電話:0571-87058323,網站地址:http://www.zjsxfj.gov.cn,地址:杭州市省府路10號,郵編:310025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,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如認為本機關有違反《條例》的具體行政行為,侵犯其合法權益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,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;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